國家林業局辦公室近日印發《關于做好第九次全國森林資源清查2016年清查準備工作的通知》,確定北京、河北、江西、西藏、甘肅、新疆6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于2016年開展第九次全國森林資源清查工作。
《通知》要求參與2016年清查工作的各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成立省級清查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省清查工作的組織和協調,資源、計財、林業調查規劃(勘察)設計院和國家林業局相應區域監測中心等相關部門或單位參加領導小組;按照《國家森林資源連續清查技術規定(2014)》及其他有關規定,結合本地實際,研究制定本省清查工作方案和技術方案,并組建清查隊伍。
《通知》明確,清查經費由國家和地方共同投入,列入專項財政預算,各省應積極爭取地方財政支持,確保將清查工作經費納入本省2016年度政府財政預算,足額落實到位。
據了解,第九次全國森林資源清查于2014年啟動。吉林、浙江、安徽、湖北、湖南、陜西、上海7省(市)及吉林森工集團2014年開展了全國森林資源清查;山西、遼寧、黑龍江、江蘇、廣西、寧夏、貴州7省(區)及龍江森工集團、大興安嶺林業集團公司2015年開展了全國森林資源清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