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本日,公司正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及其他有關規定,同有關各方對重大資產重組方案進行研究論證。經各方商議,重組框架初步確定如下:本次交易對方為公司控股股東中國吉林森林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子公司“吉林森工人造板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人造板集團”)。2015年11月2日,公司與人造板集團及森工集團簽署了《重大資產重組框架協議》(具體內容詳見公司臨2015-064號《關于簽署<重大資產重組框架協議>的公告》)。
詳情請查閱當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