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經本公司財務部門確認,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公司及分(子)公司已獲得政府各類補助資金為18,162,521.39元。
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等有關規定,計入營業外收入的政府補助8,449,521.39元,計入遞延收益9,713,000.00元。本次公告的政府補助會對公司2015年度利潤產生一定影響,具體的會計處理仍需以會計師年度審計確認后的結果為準。
詳情請查詢當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