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8日,公司召開201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會召集,會議由公司董事李建偉先生主持。會議采用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進行表決。本次會議的召開和表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guī)定,會議合法有效。
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本次重大資產重組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議案》、《關于公司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方案的議案》、《關于公司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構成關聯交易的議案》、《關于本次重大資產重組不構成借殼上市的說明》等13項議案。
1、本次股東大會議案1—13的5%以下股東表決情況已單獨計票。
2、本次股東大會議案1—13項為特別決議議案,由出席股東大會的股東(包括股東代理人)有表決權股份總數的三分之二以上通過。
3、本次股東大會議案1—13,關聯股東中國吉林森林工業(yè)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回避表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