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俄新社報道,3月21日,俄遠東發展部部長加盧什卡向媒體表示,俄國家杜馬下設委員會已通過旨在簡化俄遠東地區投資者利潤稅優惠申請程序的《稅法典》修訂案,并建議國家杜馬于3月25日對其進行二讀和三讀審議。修訂案規定,如投資者在遠東地區3年內投入5000萬盧布、5年內投入5億盧布,則僅需向稅務部門提交申請,此后10年內可免繳利潤稅。
加表示,2012年,俄國家領導人便提出對遠東地區投資者實行稅收優惠政策,相關政策由俄財政部制訂、經俄國家杜馬審議通過并于2013年生效,但因行政管理程序繁雜,無一投資商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