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4日,公司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方案的議案》等議案;2016年1月28日,公司召開2016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方案的議案》等議案。根據經公司董事會、股東大會審議通過的重組方案,公司以與人造板業務相關的資產和負債(包括4家子公司股權、13家分公司資產和負債以及其他與人造板業務相關的資產)作為出資資產對中國吉林森林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森工集團”)全資子公司吉林森工人造板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人造板集團”)進行增資,增資后公司將持有人造板集團40.22%的股權,森工集團持有人造板集團59.78%的股權。
由于涉及出資資產規模較大,本次重大資產出售尚未實施完畢,根據《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信息披露及停復牌業務指引》的相關規定,公司現對本次重大資產出售的實施進展情況公告解釋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