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廳(局),內蒙古、吉林、龍江、大興安嶺森工(林業)集團公司,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林業局:
林木種質資源是國家的重要戰略資源,也是遺傳多樣性和物種多樣性的基礎,關系到國家的生態安全和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為進一步加強林木種質資源收集保存工作,根據《種子法》、《國家林木種質資源庫管理辦法》(林場發〔2016〕4號)和《全國林木種質資源調查收集與保存利用規劃(2014—2025年)》(林規發〔2014〕119號)的相關要求,我局決定開展國家林木種質資源庫確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保存的主要樹種
收集、保存的林木種質資源為珍貴樹種、沙生植物、名特花卉、主要鄉土樹種、名優經濟樹種和我國特有植物等。
二、基本條件
(一)收集、保存的林木種質資源具有多樣性和代表性,具有重要生產或科研價值,知識產權明確。
(二)具備一定保存規模和發展潛力。
1.保存種質資源庫規模應根據保存的種質份數綜合決定,但面積原則上不小于15公頃。
2.具有特殊保護利用價值的林木種質資源保存庫規模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三)土地權屬清楚,具有長期保存種質資源的條件。
(四)生產基礎設施健全,符合林木種質資源保存需要。
(五)管理機構健全,人員配備合理,具備與開展林木種質資源收集與保存工作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
(六)管理規范,制度健全,檔案資料齊全且保存完整。
(七)與科研、教學單位長期合作,有技術力量較強的科技支撐單位和專家。
(八)有能夠保障開展林木種質資源收集與保存所需的經費。
三、工作步驟和程序
(一)材料申報。申請報告;《國家林木種質資源庫申報書》(見附件1);主要保護對象照片及資料;位置圖和區界圖等相關圖件資料;土地使用證、林權證或土地等使用權屬證明文件;專業技術人員證明材料;科技支撐協議書;申報單位法人證明材料;論證意見和其他有關材料。
(二)確定公布。召開國家林木種質資源庫評審會議,組織專家評審,評審通過的向社會公示,無異議的以國家林業局文件公布。
四、有關要求
(一)各省(區、市)要高度重視,統一組織審核推薦工作及專家論證,認真篩選出符合條件的林木種質資源庫,及時報送候選林木種質資源庫材料。
(二)收集、保存的林木種質資源已經納入國家重點林木良種基地范圍內的,此次暫不申報。
(三)《國家林木種質資源庫申報書》要嚴格按照《國家林木種質資源庫管理辦法》的相關要求進行填寫。
(四)每個省(區、市)申報符合條件的候選林木種質資源庫2—4個,并對上報的候選林木種質資源庫進行排序,將申報材料裝訂成冊(一式三份),并填寫《國家林木種質資源庫推薦表》(見附件2),以省(區、市)林業廳(局)文件將文本和電子版于2016年4月25日前報送我局。
聯系人:國家林業局場圃總站 丁明明
電 話:010—84238817
郵 箱:hyc8811@126.com
特此通知。
附件:1.國家林木種質資源庫申報書
2.國家林木種質資源庫推薦表
國家林業局辦公室
2016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