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俄遠東發展部網站消息,4月22日,俄國家杜馬二讀、三讀審議通過《關于向俄公民提供遠東土地的特點及對相關法律進行修訂的聯邦法律》。
根據法案,每名俄公民有權在俄遠東聯邦區無償使用最大面積為1公頃的土地,開發利用土地5年后,可免費獲得土地所有權或租賃,如所提供土地為林地,則免費使用5年并租賃10年后可獲得土地所有權。土地劃撥將分階段進行:初期不適用于遠東聯邦區全部地區,2016年6月1日起在9個優先城市啟動土地劃撥工作,10月1日起俄遠東居民可獲得土地,2017年2月1日起俄聯邦任何公民可獲得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