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吉林網訊 記者 欒喜良 降低電費,讓商戶、企業輕裝上陣。20日,中國吉林網記者從吉林省物價局獲悉,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降低燃煤發電上網電價和工商業用電價格的通知》,以及關于2016年4月20日全部取消中小化肥電價優惠等有關要求,經國家發展改革委審核并報省政府同意,決定全面取消中小化肥優惠電價,并降低一般工商業用電價格。
中國吉林網記者了解到, 自2016年4月20日起全面取消中小化肥優惠電價,執行相同類別的工商業用電價格。降低省內“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價格,每千瓦時下降0.18分錢;躉售“一般工商業及其他用電”電價同幅度下降,上述電價自2016年6月1日起執行。
與此同時,吉林省電網銷售電價表,也清晰呈現。省物價局要求各地價格主管部門要精心組織,周密安排,確保本次電價調整措施及時落實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