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吉林網訊 記者 艾靈 通訊員 李春暉 6月28日,記者從長春市環保局了解到,長春市綜合運用新《環境保護法》賦予的手段,保持對環境違法行為“零容忍”的嚴查嚴管高壓態勢,嚴厲打擊環境違法行,全面提高環境執法的執行力。
長春市把環保理念和要求落實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中,嚴格執行國家“兩高一資”準入條件,全面落實污染物總量控制,不審批“兩高”行業新增產能。對不符合要求的建設項目,暫緩審批并提出整改要求。把落后產能清空剝離,騰出環境容量給效益好、污染少的企業和項目。加強建設項目環境保護事中事后監管,推進后評價體系建設。對未批先建、邊建邊批、建設過程中擅自變更規劃設計、未經驗收即擅自投產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大查處力度,依法嚴肅追責。
同時,進一步強化政府領導責任,明確企業主體責任,增強社會監督責任。全市179個環境監管網格,將進一步明確監管對象、監管責任和有關要求。建立全市環保大檢查協調工作機制,以大氣、水、重金屬等方面為重點,扎實深入開展環保大檢查。建立完善全市污染源排放清單和定責、履責、問責的工作機制。各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建立健全環境監管隊伍,每個村、社區設立1-2名環境監督員,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全覆蓋監管格局,。積極運用大數據、互聯網等信息化手段,大力推廣隨機抽查制度,切實轉變監管理念,創新監管方式,提升監管效能。
加強環境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健全公安、環保聯動執法機制,聯合開展“打擊環境污染違法犯罪專項行動”。綜合采取按日計罰、查封扣押、停產限產、行政拘留、移送司法等措施,倒逼企業自覺守法。對偷排偷放、超標排放、偽造篡改環境監測數據、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設施等環境違法行為,嚴格依法處罰。建立完善環境信用評價制度,將環境違法企業列入“黑名單”,采取行政、金融、行業等綜合約束手段予以嚴厲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