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門發文規范生產安全事故統計 統計直報歸口安監部門
信息來源:中國林業網 發布日期:2016-07-12 瀏覽次數:2939次
為規范生產安全事故統計工作,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公安部、農業部、質檢總局、民航局近日聯合下發通知,要求從2016年7月1日起,生產安全事故統計信息將全面實行安全監管部門歸口直報。
通知明確,縣級或相當于同級有關部門接到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后,應在24小時內將生產安全事故統計信息按要求通報同級安全監管部門;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火災、道路交通事故自發生之日起7日內)傷亡人員發生變化的,應及時補報相關情況;個別事故信息因特殊原因無法及時掌握的,應在事故調查結束后及時補充完善。
通知要求,縣級公安機關消防部門要及時向縣級安全監管部門通報生產經營單位在生產經營活動過程中發生的火災事故信息。縣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要及時向縣級安全監管部門通報道路運輸事故(即公路客運、公交客運、出租客運、網絡約車、旅游客運、租賃、教練、貨運、危化品運輸、工程救險、校車,包括企業通勤車在內的其他營運性車輛或其他生產經營性車輛等十二類道路運輸車輛在從事相應運輸活動中發生人員傷亡的事故)信息。事故由設區的市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的,由設區的市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向同級安全監管部門通報。
通知還明確,生產安全事故統計信息歸口直報工作將納入對省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的考核,各級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確保生產安全事故統計信息歸口直報工作自7月1日起全面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