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出臺《關于放寬企業名稱登記的意見》,從8月1日起,在全省范圍探索放寬企業名稱登記。
按照新規,全省工商系統將允許公司制企業法人根據需要,將企業名稱中的行政區劃放在字號之后、組織形式之前;允許個人獨資企業、合伙企業使用“吉林”、“吉林省”作為名稱的行政區劃;允許個體工商戶將開發區、工業集中(園)區作為名稱的行政區劃;企業、個體工商戶經營活動涉及國民經濟行業不同大類的,應當選擇主要經營活動參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規范用語來表述名稱中的行業。未納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的新興行業,可以參照政策文件、行業習慣或者專業文獻等選擇明確易懂的文字作為行業表述;允許企業使用“實業”、“產業”、“發展”、“控股”字樣作為行業表述等。同時,從8月1日起全面清理全省企業名稱數據庫,對凡是于法無據、影響企業辦事效率、損害群眾合法權益的禁用數據信息,都要立即進行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