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4日電 近期市場上出現了“上市輔導時間要一整年,創業板需3000萬元利潤起……”等三大“發行新規”的傳言。記者從證監會了解到,以上所謂三大“發行新規”不實。
所謂三大“發行新規”傳言如下:第一,上市輔導時間要一整年,地方證監局驗收合格后才能報材料,這意味著還沒有輔導的公司,至少要一年半后才可以報材料,所有公司一視同仁;第二,創業板3000萬元、主板和中小板5000萬元利潤,作為報材料基本條件;第三,影視、傳媒、娛樂(含游戲)、文化和互聯網公司,原則上勸退。
證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證監會的發審工作在證券法和相關政策的框架下進行,依法合規為基本原則,近期沒有對相關政策進行調整,沒有要求上市輔導一年,沒有修訂上市標準,沒有限制互聯網、影視等公司上市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