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國有林場改革取得階段性進展
信息來源:中國林業網 發布日期:2017-05-16 瀏覽次數:3982次
中國林業網5月16日訊 按照國家國有林場改革要求和吉林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從2016年6月開始正式啟動的吉林省國有林場改革工作已取得了階段性進展。
吉林省有340個國有林場,現有職工6.8萬人,經營總面積5832萬畝,占全省幅員面積的五分之一。長期以來,由于功能定位不清,管理體制不順,經營機制不活,吉林省國有林場面臨資源消耗嚴重、林場生存極為困難、林業職工收入和生活水平遠遠落后于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等諸多困難和問題。
2016年6月,全省國有林場改革工作正式啟動。全省國有林場改革將發揮生態功能、提供生態服務、維護生態安全確定為國有林場的主要功能和基本職能,作為推進國有林場改革發展的基本出發點,保生態、保民生,建立三大體制,即建立健全國有林場管理體制、森林資源監管體制和林業民生保障體制。目前,吉林省國有林場改革的頂層設計已全部明確,各項任務推進的時間表、路線圖已十分明晰,國有林場改革已經取得了階段性進展。
強化組織保障。吉林省政府成立了國有林場和國有林區改革領導小組,吉林省國有林場和國有林區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印發《吉林省國有林場林區改革重點工作分工的通知》。市、縣兩級政府和林業部門也相應成立了改革領導機構。吉林省政府與各市州簽訂改革目標責任書,明確各級政府的主體責任。吉林省林業廳成立了林業三項重大改革領導小組,吉林省編制部門批復設立了吉林省國有林場管理總站。
強化宣傳培訓。印發了《國有林場改革資料匯編》、《吉林省國有林場改革操作流程》;舉辦國有林場改革專題培訓班,分層次進行培訓,詳解改革政策、標準和操作流程;建立改革專題網站和微信公眾號,編發《改革動態》,使林場職工清晰明白改革進度、改革要求。
出臺改革配套政策。省級相關部門研究財政補助、參加社保、緩收滯納金和職工身份認定等改革配套政策,聯合印發了《關于國有林場改革涉及幾個具體問題的指導意見》。
撥付改革補助資金。2016年共協調落實各類資金總額達23.7億元,有力保障了改革平穩推進。其中中央財政國有林場改革補助資金11.1億元,中央財政天然林停伐補助8.5億元,中央財政天然商品林管護費0.6億元,中央財政國有貧困林場扶貧資金0.5億元,省財政落實國有林場改革補助資金3億元。
吉林省國有林場改革采取試點先行、分步推進的辦法。公主嶺市等13個縣(市、區)先期開展改革試點工作,試點縣方案已經批復,正在組織實施。各非試點單位也開展了職工身份認定、編制方案等改革準備工作,已有42個縣份完成縣級職工身份認定工作。企業性質的國有林場職工養老保險欠繳部分已基本補繳到位,各試點縣的縣級方案正在印發執行。
下一步,吉林省國有林場改革要抓住關鍵全面完成改革主要任務,在抓緊編制方案、加快機構設立、強化地方財政保障、解決職工社保問題、安置富余職工和處理歷史遺留問題、切實加強森林資源監管等幾方面進一步推進。要切實加強改革的組織領導,切實加大領導力度,明確改革責任分工,強化督導檢查,嚴肅改革紀律確保改革穩定,確保全省國有林場改革工作按期完成。按照改革總體進度安排,今年6月底前,13個試點縣要完成改革主要任務;年底前,全省全面完成國有林場改革主要任務和省級驗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