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林業廳(局),內蒙古、吉林、龍江、大興安嶺、長白山森工(林業)集團公司,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林業局: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質量發展綱要(2011—2020年)的通知》(國發〔2012〕9號)和《國務院關于印發深化標準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國發〔2015〕13號),推進林業標準化生產,提升林產品質量,根據《國家林業標準化示范企業管理辦法》(林科發〔2014〕5號)規定,我局決定開展2017年國家林業標準化示范企業建設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林木種苗、林竹藤制品、林化產品等生產企業。
二、申報條件
符合《國家林業標準化示范企業管理辦法》有關要求。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材料
1.《國家林業標準化示范企業申請書》(見附件1)。
2.國家林業標準化示范企業簡表、國家林業標準化示范企業申報材料匯總表(見附件2)。
3.營業執照復印件。生產經營活動需要行政許可的,還應提供許可證明復印件。
4.關于標準化生產狀況和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證明文件,包括主要產品及其執行標準、企業標準化人員情況、產品質量控制體系建設等。
5.國家監督抽查檢驗、行業監測或地方抽查檢驗報告。
6.其他有效證明材料。各級政府(部門)標準獎勵的證明材料,參與國際、國家、行業和地方標準制修訂的有效證明材料,產品質量認證證書、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等相關材料。
(二)申報數量
各省(含自治區、直轄市、森工集團、生產建設兵團,下同)推薦數量原則上不超過5個。
(三)申報程序
1.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可于2017年6月30日前向所在地省級林業主管部門申請,提交《國家林業標準化示范企業申請書》、國家林業標準化示范企業簡表、國家林業標準化示范企業申報材料匯總表及相關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兩份)與電子版。
2.各省級林業主管部門嚴格審查申報材料,并會同省級質監部門形成推薦意見,于2017年7月20日前將審查通過的申報材料(一式兩份)以省級林業主管部門正式文件形式報送我局林產品質量與標準化研究中心。截止時間以郵戳為準。
聯系人:國家林業局科技司 程強
電 話:010—84238708
聯系人:國家林業局林產品質量與標準化研究中心 安鑫 段新芳
電 話:010—62889133 62888324
郵 箱:ax@caf.ac.cn xfduan@caf.ac.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區香山路東小府1號中國林科院木材工業研究所
郵 編:100091
特此通知。
附件:1.國家林業標準化示范企業申請書
2.2017年國家林業標準化示范企業簡表與申報材料匯總表
國家林業局辦公室
2017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