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依法對公司提交的《吉林森林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發行股份購買資產核準》行政許可申請材料進行了審查,現需要公司就有關問題作出書面說明和解釋,并在30個工作日內向中國證監會行政許可受理部門提交書面回復意見。
公司本次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暨關聯交易事項尚需獲得中國證監會的核準,該事項能否獲得核準尚存在不確定性,公司將根據中國證監會審批的進展情況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詳情請查閱當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