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會議由公司董事會召集,會議由公司董事、總經理包卓先生主持。會議采用現場投票和網絡投票相結合的表決方式進行表決。本次會議的召開和表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合法有效。
1、本次股東大會議案8、議案12關聯股東及持股5%以上的股東中國吉林森林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趙志華及其一致行動人、北京睿德嘉信商貿有限公司、吉林省泉陽林業局回避表決。
2、本次股東大會議案13為特別決議議案,已經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所持表決權的2/3以上通過。
3、本次股東大會議案4、議案6、議案8、議案9、議案12的5%以下股東表決情況已單獨計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