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森林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8年10月31日以書面送達和電話方式向公司董事發出召開第七屆董事會臨時會議通知,會議于2018年11月7日以通訊表決方式召開。應參加會議的董事7人,實際參加會議的董事6人(董事田予洲先生因故未出席)。本次會議召集和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會議審議并通過了如下議案:
一、關于免去田予洲公司董事職務的議案
二、關于調整公司第七屆董事會專業委員會的議案
三、關于提名孫穎奇為公司第七屆董事會董事候選人的議案
四、關于召開2018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