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日前出臺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管理辦法,對行業標委會的構成、組建、換屆、調整和監督管理等作出規定。
行業標委會委員應由生產經營單位、科研機構、檢測機構、高等院校、政府部門、行業協會、消費者等代表組成。行業標委會組建應符合的條件包括:標準化業務范圍明晰,原則上與現有的標委會業務范圍無明顯交叉,標準體系框架明確,有較多的行業標準制修訂工作需求,具備符合要求的秘書處承擔單位。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有標準化需求但暫不具備組建標委會條件的,可成立標準化工作組,承擔行業標準制修訂相關工作。標準化工作組成立3年后,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科技司組織專家評估,具備組建行業標委會條件的,按照規定組建,仍不具備組建條件的,予以撤銷。
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建立行業標委會考核評估制度,定期考核通報。行業標委會存在未按計劃完成行業標準制修訂和復審任務且無正當理由,行業標準質量出現嚴重問題,未按規定履行表決程序、使用和管理工作經費,考核評估不合格,違規使用標委會印章等行為,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將責令限期整改,整改期滿后仍不符合要求的,將視情況調整秘書處承擔單位或重新組建、撤銷標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