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各司局、各派出機構、各直屬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科技體制改革精神,積極推動林業和草原科技創新人才隊伍建設和科技創新工作,局黨組研究制定了激勵科技創新人才的若干措施,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定向激勵高端創新人才
(一)統籌增量向創新效能高的單位傾斜。積極爭取部門績效工資總額增量,向進入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技術創新中心、國家工程實驗室、國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野外科學觀測研究站等國家級平臺,以及承擔創建國家級平臺任務和應用重大技術相關的單位(創新團隊)傾斜,優先用于首席專家聘任、急需緊缺高層次創新人才引進等。局林科院、竹藤中心等科研單位以及規劃院、林草防治總站、大熊貓中心等其他承擔科研任務的單位(以下簡稱“研發單位”)要根據承擔重大創新任務實際情況,明確高端科技人才激勵范疇及績效考核標準,制定有關內控制度辦法。
?。ǘ娀邔哟蝿撔氯瞬盘蓐牭目冃Ъ詈图夹g崗位聘任。局統籌調控績效工資總量,加大高層次創新人才績效激勵力度。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等國家級科技領軍人才,每年給予創新津貼20萬元;“千人計劃”、“萬人計劃”領軍人才、“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及“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人選”獲得者等國家級杰出科技人才,每年給予創新津貼10萬元;“千人計劃”青年人才、“萬人計劃”青年拔尖人才、“國家優秀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科技領軍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和科技創新團隊負責人及“百千萬人才省部級人選”等優秀科技人才,每年給予創新津貼5萬元。創新津貼籌集、發放及創新業績考核由用人單位執行,津貼發放控制在限期內(院士在職期內,“千人計劃”、“萬人計劃”培養期內,“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資助期內、其他人選在培養期內),不占本單位績效工資總額。
建立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直聘和破格競聘制度。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等國家級科技領軍人才可直聘為專業技術一級崗位,新批準的“千人計劃”、“萬人計劃”領軍人才及“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百千萬人才工程國家級人選”獲得者等國家級杰出科技人才可直聘為專業技術二級崗位,所聘崗位不占本單位專業技術崗位指標?!扒擞媱潯鼻嗄耆瞬拧ⅰ叭f人計劃”青年拔尖人才、“國家優秀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國家林業和草原局科技領軍人才和科技創新團隊負責人等優秀科技人才可不受職稱年限限制,憑借專業能力和科研業績參加專業技術二級、三級崗位競聘。用人單位要嚴格崗位條件和聘期業績考核,切實做到能進能出、能上能下。
(三)加大對領銜創新任務科研人員的激勵力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全時全職承擔國家關鍵領域核心技術攻關任務的團隊負責人以及引進的高端人才,實行一項一策、清單式管理和年薪制,年薪所需經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項目經費中單獨核定,在本單位績效工資總量中單列,相應增加單位當年績效工資總量。對領銜國家重大專項、重點研發專項的項目負責人,牽頭承擔國家重點實驗室創建任務的科技創新團隊負責人,國家重點實驗室首席專家可實行協議工資,協議工資標準可以參考同行同類人員的工資水平并結合本單位職工收入水平合理確定,由用人單位根據科研業績考核結果合理發放。
?。ㄋ模┯煤玫胤郊钫摺?/span>研發單位要加強與所駐地政府的對接,通過共建協同創新平臺等方式,共建共享創新資源。要充分利用好駐在地政策措施,研發單位按駐在地省、市人民政府政策制定對本單位高端科技創新人才的激勵方案,報局備案即可。
?。ㄎ澹┓e極爭取人才專項資金。積極與有關部門溝通協調,爭取在部門預算中設立或安排人才專項資金,主要用于培養、引進林業和草原領域急需緊缺的人才和具有競爭力的創新團隊。
二、用好科技成果轉化政策激勵人才
(六)切實落實成果轉化政策。研發單位持有的科技成果,除涉及國家秘密外,研發單位可以自主決定轉移轉化。要依據國家相關政策及《國家林業局促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行動方案》(林科發〔2017〕46號),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科技成果轉化實施細則,明確對完成和轉化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貢獻人員的獎勵和報酬,以及內部公示等程序,積極推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
?。ㄆ撸┟鞔_成果轉化激勵導向。研發單位轉化科技成果所獲得的收入全部歸本單位支配,納入單位預算。對完成、轉化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貢獻的人員給予獎勵和報酬的支出計入當年本單位績效工資總額,但不受當年本單位績效工資總額限制、不納入本單位績效工資總額基數。成果轉化收入主要用于技術工程化、市場化研發及人才激勵,其中技術轉讓或者許可所取得的凈收入,可提取不低于80%的比例,用于獎勵對完成和轉化科技成果做出重要貢獻的人員。
(八)鼓勵采取多種轉化模式。研發單位應積極探索符合科技成果特點和本單位實際的轉化機制和創新模式,在科技成果定價、收益分配基準、股權分配等方面領導班子要集體決策、勇于擔當。對市場急需、可能形成國產化優勢的技術成果,可采取投資和技術入股方式進行轉化,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長期使用權,給予科研人員和團隊不低于60%的股權激勵保障。研發單位應從科技成果轉化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資金設立研發基金。工程技術成果豐富、科研人員轉化能力強的單位,可以探索設立成果轉化專項資金,持續支持科技成果的市場化研發。橫向項目經費和縱向項目經費施行分類管理,對以市場委托方式取得的橫向經費管理實行合同約定優先,科研人員為企業提供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技術培訓等服務,均納入科技成果轉化范疇。支持科研人員深入企業進行成果轉化并取得合法報酬。
三、重獎業績突出的創新人才
(九)重獎國家科技獎獲獎人才。對局屬研發單位為第一完成單位獲國家科學技術獎一等獎的創新團隊,局對申報單位一次性獎勵100萬元;獲二等獎的創新團隊,局一次性獎勵20萬元。允許和鼓勵研發單位對獲得國家科學技術獎的個人及團隊配套獎勵。對成果前三位完成人的獎金分配應不低于獎勵總額的50%。
?。ㄊ┆剟钔怀鲐暙I創新人才。完善梁希林業科學技術獎評審辦法,爭取申請增加自然科學、技術發明等獎勵種類。對獲得梁希林業科學技術獎一等獎的創新團隊,局一次性獎勵20萬元。允許和鼓勵獲獎單位給予配套獎勵,并根據對成果貢獻情況,對主要貢獻人員,在年度評優、評先以及職務、職稱晉升中予以傾斜。
(十一)給予局杰出青年人才研發激勵。局安排資金加大人才、平臺項目支持力度,對入選局林草科技創新人才計劃的青年拔尖人才、科技領軍人才和創新團隊,由部門預算安排,給予30萬元項目經費支持,激勵其在局科技發展規劃框架下,開展自主選題創新研究,研發經費按相關要求自主支配。
四、充分激勵主體業務實踐中的創新人才
?。ㄊ┮龑炐闳瞬蓬I銜業務難題。大力提升林業和草原專項業務成果水平,結合實際要求,在森林和草原保護與修復、濕地恢復、荒漠化防治、生物多樣性保育、自然保護地管理以及重大生態工程等專項工作中適當安排綜合性、試驗性及示范性項目,破解技術和管理難題,綜合提升成果水平。調整項目考核方式和指標,采取內部競爭方式,遴選創新思路明晰的科研人員領銜,加大有科研經歷、有創新擔當精神的科研骨干參與力度,促進主體業務出成果、出人才。
(十三)激勵業務工程中的科技創新。局林草生態修復與保護等工程和調查規劃等業務專項應增加對先進科技成果應用效益的論證。加強工程(專項)實施過程中先進理論、技術、方法和裝備的應用,強化技術體系建設。設立業務革新獎,對為解決工程(專項)實際難題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在實踐中有新發現、小發明、小創造、小革新等創新成果的個人或集體予以表揚和獎勵。每年局有關重大業務工程(專項)組織單位提出擬授人選和單位,根據成果水平和應用效益,分別給予每項成果1-3萬元獎勵支持。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五、激活研發單位創新內生動力
(十四)深化研發單位內部改革。研發單位要進一步明確創新定位,加快建立健全符合科技創新規律的科研活動基本規則、決策程序、監督機制、責任機制,形成完善的制度體系和內控機制,建立寬嚴有度的科研氛圍。按照單位管理權限,在科研崗位設置、人員聘用、內部機構調整、績效工資分配、評價考核、科研組織等方面,研發單位可自主決策,重大事項報主管部門備案即可。研發單位對列入局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梯隊的人員要切實落實“一人一策”制度,針對其優勢和特點制定支持政策、保障計劃,強化創新研究、團隊建設、待遇保障的落實。
?。ㄊ澹┘訌妱撔氯瞬盘蓐牻ㄔO。研發單位要建立創新人才梯隊發展計劃,用好用足人才政策,充分發揮現有人才積極性,加快提升創新人才承擔重大科技創新任務的競爭力和攻堅克難實力。要加強重點學科創新團隊建設,給予團隊負責人組建自主權,創建學科互補、老中青結合的創新團隊。在建設創新團隊過程中,要注重使用青年科技骨干,40歲以下青年科研人員比例應不小于1/3。特別優秀的青年科研人員可按局有關規定,不受任職時間限制破格參加專業技術崗位競聘。正在牽頭執行國家級項目以及在權威國際學術組織中擔任重要職務的現職科研人員,經局批準可適當延長退休年齡,或可由所在單位返聘為創新團隊負責人。
(十六)科研人員因公臨時出國計劃單列。局林科院、竹藤中心等科研單位中承擔國家科研任務的科研人員(含擔任領導職務同時承擔科研任務的專家學者、返聘人員),因公出國開展學術交流合作任務,按科研人員因公臨時出國管理,計劃單列。根據科研任務來源及經費預算,按照局要求編報出國計劃并向局國際司報備,其出國批次數、團組人數、在外停留天數根據實際需要安排,不列入限量管理范圍。對未列入計劃、確需臨時參加國際學術會議交流的,應事先履行計劃報備程序并納入年度計劃管理,在個案報批時說明理由。
(十七)加大國外專家來華學術交流合作力度。承擔國家重大專項、重點研發專項,以及重點實驗室和重點學科建設的單位應加大開放力度,積極申請國家引進國外智力項目和基地。加強邀請外賓來華年度計劃執行工作,根據科研需要,對未列入計劃、需臨時邀請的,可逐項報批,局相關業務主管司局加快辦理。
(十八)建立科技創新督導與監督機制。建立科技創新督導機制,確保科技改革政策全面兌現。以國家科技體制改革政策和要求為依據,對各研發單位科技體制改革精神落實情況不定期地進行督導,針對科技創新人才政策的貫徹落實,深入分析難點并加以糾正解決,推進“一所(中心)一策”的落實,強化科技創新績效考核,根據研發單位特點確定占比及權重。加強審計監督,以是否符合中央精神和改革方向作為審計定性判斷的標準,充分尊重科研規律。督導結果在局內通報。
六、加強對創新人才的情感關懷
(十九)強化對創新人才的宣傳激勵。加大創新團隊和人才的宣傳力度,中國綠色時報等媒體要以開設創新專欄等方式,加強對技術創新難點、研發過程中科研人員科學求索精神的重點宣傳,展現科研團隊和人員的創新業績和貢獻,提升科研人員創新成就感、榮譽感,激發其獻身林業和草原事業的熱情。局領導每年為獲得科技成果獎勵的科研人員頒發證書和獎金,弘揚科學精神,彰顯創新榮譽。
(二十)突出對創新人才的情感關懷。建立科技創新人才成長跟蹤聯系機制,對獲得創新人才稱號的科研人員進行定期回訪,了解其成長情況和所在單位創新環境。局領導每年安排與科研人員座談,直接聽取科技創新人才意見和建議,督導人才政策落實。局有關單位主要負責同志要經常深入科研一線,掌握科研人員訴求,排憂解難。在工作環境、高端研修、醫療保健、休假療養、后勤服務等方面,盡可能為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創造條件,關心其身心健康。
局各有關單位要結合工作實際,及時認真落實局黨組關于激勵創新人才的決策部署要求,盡快制定具體實施辦法。局有關司局要加強指導督促,確保激勵創新人才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特此通知。
中共國家林業和草原局黨組 2019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