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7月 12日,吉林森林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收到信息披露義務人中國吉林森林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信息披露義務人”) 出具的《吉林森林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具體內容詳見公司于 2019 年7月 12日在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披露的《吉林森林工業股份有限公司簡式權益變動報告書》)。
根據相關要求,現信息披露義務人對原報告書中部分內容進行補充,具體如下:
“第三節權益變動目的”中“二、信息披露義務人未來12個月內持股計劃” 原內容:“本次權益變動后,未來12個月內,信息披露義務人將結合自身的運營和發展狀況及其股價情況等決定是否繼續增持或減持吉林森工的股份。若今后發生相關權益變動事項,信息披露義務人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修訂后:“本次權益變動完成后,信息披露義務人在未來12月內無繼續增持和減持吉林森林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計劃”。
詳情請查閱當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