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森林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19年8月7日召開了第七屆董事會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使用暫時閑置的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公司在確保不影響公司募集資金安全和募集資金投資計劃正常進行的前提下,根據實際需要,對最高總額不超過13,000萬元人民幣(在此額度范圍內,資金可滾動使用)的暫時閑置募集資金以協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保本型結構性存款、保本型理財及國債逆回購等方式進行現金管理。現金管理投資產品的期限不得超過董事會審議通過后12個月。授權公司董事長行使該項投資決策權并簽署相關合同文件,由公司財務部負責組織實施和管理,授權自董事會審議通過后12個月內有效。公司獨立董事、監事會、財務顧問已分別對此發表了同意的意見。具體內容詳見公司 2019年8月8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的臨 2018-062號公告。
根據上述決議,公司于2019年8月13日利用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春西安大路支行募集資金專戶資金13,000萬元購買“乾元—周周利開放式保本理財產品”。
詳情請查閱當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