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近日下發《關于全面加強森林經營工作的意見》,提出力爭到2025年初步形成森林經營方案制度框架,到2035年形成完備的森林經營方案制度體系。
《意見》提出,全面加強森林經營要堅持生態優先、分類經營、政府主導、規劃引領5項基本原則。要加快建立森林經營方案制度體系。積極開展縣級森林經營規劃編制工作,逐步建立和實行以森林經營規劃和方案為基礎的決策管理機制。要重點做好國有林森林經營。森林經營方案的實施要實行計劃控制下的執行機制。要科學實施多功能森林經營。按照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分類區劃結果開展森林經營工作。要切實提高中幼林撫育質量。采取撫育間伐、補植補造等措施,逐步解決林分過密、過疏和目的樹種少等問題。要認真開展森林經營試點示范。組織引導開展政策、管理和方法創新,總結推廣有效經驗做法。要統籌規范森林經營成效評價。將森林經營成效評價與深化落實各級政府保護發展森林資源目標責任制緊密結合。
《意見》明確,各級林業和草原主管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資金保障。積極爭取將用于開展森林經營相關工作的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探索推動森林經營收益權質押貸款,加大貼息扶持力度,支持森林經營貸款項目,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進入森林經營領域。要完善配套政策。推進森林經營技術標準“立、改、廢”工作,探索建立獎懲激勵機制。要提高專業水平。重視森林經營人才隊伍建設,鼓勵成立各類森林經營專業化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