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日前印發關于進一步延長2020年2月份納稅申報期限有關事項的通知。為進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工作和企業復工復產,便利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統籌辦理納稅申報事項,稅務總局決定對按月申報的納稅人,除湖北省外,納稅申報期限進一步延至2月28日。
通知要求,各省稅務機關結合實際情況,進一步明確補辦延期申報手續的時限,優化辦理流程。(記者 郁瓊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