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日,公司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吉林森林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更換審計機構事項的監管工作函》(上證公函[2020]0209號),具體內容如下:
2020年2月28日,你公司提交公告稱,擬將年審審計機構由瑞華會計師事務所更換為中興華會計師事務所。本次更換審計機構距離公司年報預約披露時間不足兩個月。鑒于上述情況,根據本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7.1 條等規定,對你公司提出如下監管要求。
詳情請查閱當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