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森林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0年4月22日以書面送達和電話方式向公司監事發出召開第八屆監事會臨時會議通知,會議于2020年4月29日以通訊審議表決方式召開。應參加會議的監事5人,實際參加會議表決的監事5人。本次會議召集和召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會議審議并通過了如下議案:
一、2019年主要經營業績及專項說明的議案
二、2020年第一季度報告
監事會認為:季報的編制和審議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和公司內部管理制度的各項規定;季報的內容和格式完全符合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各項規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夠從各個方面真實地反映出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的經營管理和財務狀況;在提出本書面審核意見前,未發現參與公司季報的編制和審議人員有違反保密規定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