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3日,吉林森林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收到上海證券交易所《關于吉林森林工業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度報告的信息披露監管問詢函》(上證公函[2020]0806號,以下簡稱“問詢函”),現回復如下:
一、控股股東司法重整相關。根據年報,因控股股東司法重整,人造板集團等聯營企業對控股股東債權計提大額壞賬準備32.2億元。請公司補充披露:(一)人造板集團計提壞賬準備對應債權的具體情況,包含但不限于欠款方名稱、業務背景和形成原因、對應款項金額、賬齡、與控股股東關系;(二)結合控股股東司法重整的時間安排與進展,說明減值跡象出現的具體時點,分析此次計提大額壞賬準備的必要性與合理性。
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