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內容提示: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數量為:11,535,290股
●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為:2021年4月12日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數量及有關承諾
(一)趙志華、陳愛莉以及趙永春鎖定期的承諾及履行情況
1、趙志華、陳愛莉以及趙永春鎖定期的承諾情況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向趙志華、陳愛莉以及趙永春發行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個月內不得轉讓或解禁;前述期限屆滿后,且上市公司在指定媒體披露園區園林2019年度《專項審核報告》和《減值測試報告》后,上市公司本次向趙志華、陳愛莉以及趙永春發行的股份扣除其已補償的股份數(如有)及應補償的股份數(如有)后剩余股份(如有)按照如下約定進行解除限售并進行轉讓:
上市公司在指定媒體披露園區園林2019年度《專項審核報告》和《減值測試報告》后,上市公司本次向趙志華、陳愛莉以及趙永春發行的股份扣除其已補償的股份數(如有)及應補償的股份數(如有)后的剩余股份(如有)的50%可解除鎖定并可以進行轉讓,剩余部分繼續鎖定;
2020年12月31日屆滿后,上市公司本次向趙志華、陳愛莉以及趙永春發行的股份扣除其已補償的股份數(如有)后的剩余股份(如有)的15%可解除鎖定并可以進行轉讓,剩余部分繼續鎖定;
2021年12月31日屆滿后,上市公司本次向趙志華、陳愛莉以及趙永春發行的股份扣除其已補償的股份數(如有)后的剩余股份(如有)的15%可解除鎖定并可以進行轉讓,剩余部分繼續鎖定;
2022年12月31日屆滿后,上市公司本次向趙志華、陳愛莉以及趙永春發行的股份扣除其已補償的股份數(如有)后的剩余股份(如有)的20%可解除鎖定并可以進行轉讓。
2、趙志華、陳愛莉以及趙永春鎖定期的承諾履行情況
根據《吉林森林工業股份有限公司與趙志華、陳愛莉及趙永春之利潤補償協議》、《利潤補償協議》之補充協議及《利潤補償協議》之補充協議(二),承諾方趙志華、陳愛莉、趙永春應補償股份數量為1,677,065股(限售流通股),返還持股期間的現金分紅25,746.26元。公司于2020年7月20日召開公司2019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收購蘇州工業園區園林綠化工程有限公司相關業績補償方案暨擬回購注銷股份的議案》后,發布了《吉林森林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回購注銷部分股票減資暨通知債權人的公告》(詳見2020年7月21日刊登在《中國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上(www.sse.com.cn)的公司2020-074號公告)。根據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20年10月21日出具的《過戶登記確認書》,上述1,677,065股(限售流通股)已經過戶到公司回購專用證券賬戶,趙志華、陳愛莉、趙永春已完成對公司的業績補償承諾。
3、趙志華、陳愛莉以及趙永春本次可解禁股票數量
因承諾鎖定期屆滿,本次吉林森工向趙志華、陳愛莉以及趙永春發行的股份的15%可解除鎖定并可以進行轉讓。本次可解禁股份的數量為11,535,290股股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