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泉陽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以書面送達和電話方式向公司董事發出召開第八屆董事會第四次會議通知,會議于2021年4月26日上午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會議由董事長姜長龍先生主持,應到董事7人,實到董事7人,公司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本次董事會的召開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合法有效。
會議審議并通過了如下議案:
1、2020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2、監事會對董事2020年度履職評價報告
3、2020年度總經理工作報告
4、2020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5、2020年度利潤分配預案
6、《2020年年度報告》及摘要
7、2020年度獨立董事述職報告
8、董事會審計委員會2020年度履職情況報告
9、2020年度內部控制評價報告
10、2021年度財務預算報告
11、關于2021年度與日常經營相關的關聯交易的議案
12、2021年度生產經營、建設項目投資計劃
13、關于會計估計變更的議案
14、關于計提資產減值準備的議案
15、董事會關于2020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
16、2021年第一季度報告
17、關于召開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的議案
上述董事會決議事項第1、4、5、6、7、9、10、11、13、14項,需提請公司2020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