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許可[2017]1796號文《關于核準吉林森林工業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國吉林森林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等發行股份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的批復》核準,公司向中國吉林森林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魏方、趙立勛、吉林省吉盛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吉林省亞東國有資本投資有限公司非公開發行62,100,000股新股募集配套資金,發行價格為人民幣6.80元/股,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422,280,000.00元,扣減發行費用6,570,000.00元后,募集資金凈額為415,710,000.00元。上述募集資金于2018年2月8日到位,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瑞華驗字[2018]22040002號《驗資報告》,對上述募集資金到位情況進行了驗證。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年內已使用募集資金13,376,006元,累計已使用募集資金147,034,802.52元,當前募集資金余額為268,675,197.48元。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中國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規范運作》的規定,本公司、吉林森工集團泉陽泉飲品有限公司、吉林森工集團泉陽泉飲品有限公司長春銷售分公司、東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與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春西安大路支行(以下簡稱“開戶銀行”)于近日簽署了《募集資金五方監管協議》。
該協議與上海證券交易所制訂的《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監管協議(范本)》無重大差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