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泉陽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召開了第八屆董事會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延長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授權期限的議案》,將2021年8月30日董事會臨時會議對最高總額不超過29,529萬元人民幣(在此額度范圍內資金可滾動使用)的暫時閑置募集資金以通知存款、保本型結構性存款等方式進行現金管理的授權期限延長至2023年8月30日,投資產品的期限不超過12個月(公司公告刊登于2022年6月15日在《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
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利用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春西安大路支行募集資金專戶資金7,000萬元購買的“單位結構性存款”已到期,現將到期收回本金及收益情況公告如下:
一、公司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到期收回的情況
(一)公司于2022年8月26日利用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春西安大路支行募集資金專戶資金7,000萬元購買“單位結構性存款”(公司公告刊登于2022年8月31日在《上海證券報》《中國證券報》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se.com.cn),產品信息如下:
1、產品名稱:單位結構性存款
2、產品類型:銀行理財產品
3、產品風險水平:無風險或風險極低
4、產品預期年化收益率:1.6%至3.15%
5、產品起止日:2022年8月26日起至2022年11月26日止
6、認購金額:7,000萬元人民幣
7、資金來源:閑置募集資金
8、公司與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長春西安大路支行無關聯關系
(二)到期收回情況
公司于2022年11月28日收到相應收益555,780.82元,并于12月5日收回本金70,000,000.00元。
二、公告日前十二個月內公司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情況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購買單位結構性存款尚未到期贖回的金額為19,500萬元。公司委托理財最高發生額未超過公司第八屆董事會臨時會議審議通過的最高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