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泉陽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以通訊方式向公司監事發出召開第九屆監事會臨時會議通知,會議于2023年3月22日以通訊表決方式召開。應參加會議的監事5人,實際參加會議的監事5人。本次監事會的召開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合法有效。
會議審議并通過了《關于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延期的議案》。
監事會認為:本次公司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延期是結合市場情況,根據項目的實際做出的審慎決定,未改變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質內容及募集資金的用途,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延期事項,不會對公司的正常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有利于公司長遠健康發展,同意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