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泉陽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以通訊方式向公司監事發出召開第九屆監事會第三次會議通知,會議于2023年8月21日上午在公司會議室召開。應參加會議監事5人,實際參加會議監事5人。本次監事會的召開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會議合法有效。
會議審議并通過了如下議案:
1、《2023年半年度報告》及摘要
監事會對公司2023年半年度報告進行了認真的審核,提出如下書面審核意見:
(1)半年報的編制和審議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公司章程》和公司內部管理制度的各項規定;
(2)半年報內容和格式完全符合中國證監會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的各項規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夠從各個方面真實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經營管理和財務狀況;
(3)在提出本書面審核意見前,未發現參與公司半年度報告編制和審議的人員有違反保密規定的行為。
2、董事會關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資金存放與實際使用情況的專項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