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中國吉林森林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森工集團”)和吉林森林工業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財務公司”)合并重整事項的執行期限和監督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因重整投資人無力融資滿足重整計劃執行需要,重整管理人通知債權人于2023年12月1日召開第二次債權人會議,就擬將重整投資人由吉盛資產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替換為長白山森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進行表決。
風險性提示:
●債權人會議能否通過替換重整投資人事項,尚存在不確定性。
●如債權人會議表決通過替換重整投資人事項,變更后的重整計劃仍需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依法裁定,裁定結果尚存在不確定性。
●變更后的重整投資人能否按期支付全部投資款、重整事項能否按期完成,尚存在不確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