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國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金證券”)接受吉林長白山森工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長白山森工”)的委托,擔任長白山森工收購吉林泉陽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財務顧問。依據《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上市公司并購重組財務顧問業務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持續督導期從上市公司披露收購報告書之日至收購完成后的12個月止(即從2023年12月15日至收購完成后的12個月止)。
2024年8月15日,公司收到國金證券發來的《關于更換吉林泉陽泉股份有限公司收購報告書持續督導財務顧問主辦人的函》,國金證券原委派的財務顧問主辦人為沈明杰先生、黃靖雯女士,現因沈明杰先生工作調整原因,國金證券決定委派趙中杰先生接替沈明杰先生擔任本次收購的持續督導財務顧問主辦人,繼續履行本次收購持續督導的相關職責和義務。本次變更后,長白山森工收購公司的財務顧問為黃靖雯女士、趙中杰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