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內容提示:
●本次中國吉林森林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森工集團”)和吉林森林工業集團財務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財務公司”)的合并重整事項正在進行中,重整計劃因投資款項尚未全部到位(截至目前重整管理人已收到重整投資款項7億元人民幣),未在2022年12月31日前滿足執行完畢條件。2022年12月30日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裁定重整計劃的執行期限和監督期限分別延長6個月至2023年6月30日。
風險性提示:
●重整投資人能否按期完成支付全部重整投資款項、重整完畢時間存在不確定性。
2023年1月5日,吉林泉陽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收到控股股東中國吉林森林工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轉發的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22年12月30日出具的《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2020)吉01破5號之六】,有關情況具體如下: